-
手机用户-11780
2019-06-20 17:14:33
"三农"问题咨询
村集体中林地承包的户主已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林地如何处理?
林业局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之规定,户主死亡后,其林权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若继承人放弃权利,按照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办理。
回复时间:2019-06-20 17: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