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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1795
2019-06-27 19:05:11
社会服务投诉
富康城小区500多户入住,但至今一直没有成立正规的业主委员会,现在的物业公司管理混乱,账务未公开透明,造成业主怨声满腹,于是业主们自发组织,找到城关镇府,也得到大力支持,但河西社区,房管局不作为,甚至设门槛条件。物业推荐业主委员会暗箱操作,造成业主们几个月来奔波在三个单位之间维权,但都没有进展,请问政府部门,这么多住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小区建设,民生问题,为何推进这么困难,哪个单位成了绊脚石,请政府领导给这些业主一个公道。另外请问物业按什么资质收取物业费,财务收支何时公开,多收的水费何时退换业主。谢谢!
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1、关于福康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具体经过及进展情况: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2018年8月22日保康县房产管理局收到星河.福康城小区业主黎伟、耿万龙等提交成立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2018年8月24日我局向城关镇人民政府书面转发《关于召开星河.福康城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函》。城关镇人民政府将该函转至河西社区。为了福康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尽快成立,我局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先后6次到河西社区进行指导,尤其是6月28日上午房管局主要领导刘道君带领分管领导黄先桔、物业科长唐伟到河西社区指导协调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事宜,河西社区主要领导书记王怀菊、副书记周邦杰、工作人员喻童达及小区业主代表吴金海、耿万龙、李光存、宋妍琳参会。目前该小区已发布1号公告,经协调,与会人员已统一思想,达成一致意见,筹备组由优秀业主代表组成,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前期筹备工作。
2、关于福康城物业公司财务收支状况公示的问题:2019年1月18日我局对福康城物业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并登记备查,发现该物业公司物业费收支情况公示不全面,只公示了物业费的收入情况,未公示支出情况。2019年1月25日我局对物业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019年1月26日物业公司将物业费收支情况在小区公示栏公示。
3、关于福康城物业多收的水费退还问题:2014年12月原物价局负责组织现场清退工作。还有部分未退还的,经我局研究决定,将联系发改局再次进行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2019-07-08 18: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