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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1845
2019-07-13 22:05:51
房屋土地管理投诉
本人于2015年9月12日一次性付款买下保康县环城路凤凰城新K2404房屋一套(135平)总价408000,购房合同2016年9月1日前交房,但2106年9月1日并没全部完工,通过多次跟开发商交涉于2016年10十月开发商把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给我先行装修,现以时过3年,物业各种收费我们没少交,多次催促开发商都无果,请求上级领导出面协调,为什么不给我们办证,逾期赔偿什么说?房子房产对我们业主来说非常重要。谢谢!
住建局回复:
经查,凤凰新城一期项目C、D区(K1-K7、H1-H17)逾期交房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完成综合竣工验收,目前还存在规划指标不达标、基础设施未完成、消防验收未通过等问题,只有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并取得备案证以后,才能启动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为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解决项目逾期交付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自项目启动以来专门成立指挥部协调各项工作,县政府领导也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7月22日下午,县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凤凰新城项目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各部门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全力推动一期项目尽快完工。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住建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有全国通用的规范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规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条款,对“超过双方约定90日以上的规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款基准利率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2019-07-25 17: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