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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1846
2019-07-13 23:17:48
其它投诉
近期紫薇小区在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应该由住建部门,和所在地政府部门共同组织成立,但是紫薇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资料、候选人确定都是由物业管理的人员在全面操作,以新街社区的名誉在操作,不合法,不和理,不和情!小区业主们意见非常大,就按这种方法成立了大家也不会认同。请领导们为广大业主做主,坚决不能让物业全权操纵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广大业主共同合理解决!!
住建局回复: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物业服务和管理应当纳入基层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第二十一条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2018年9月1日县房产管理局收到紫薇小区吴兴刚、詹清富等35位业主提出成立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2018年9月7日我局书面向城关镇人民政府送达《关于召开紫薇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函》。城关镇人民政府已将该函告转至新街社区。为了紫薇小区业主委员会尽快成立,房管局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安排人员先后5次到新街社区与书记冯兴军共同组织指导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9月17日保康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在小区内公布《关于组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公告》(第一号);
2018年10月15日保康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第二号):张全斌,党员,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冯兴军,党员,新街社区书记;杨小平,开发商代表(原常宏置业项目经理);李菲,物业公司代表(物业项目经理);杨先宏,党员,机关事务局干部;李启寿,党员,建筑勘察设计院副院长;杨才龙,党员,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叶寿军,党员,个体;雷洪华,党员,城关镇宏发经贸服务中心支部书记、主任。
2018年11月12日召开筹备组一次会议,由新街社区书记冯兴军主持,介绍业委会筹备组主要工作及职责,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拟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草案;
2019年4月19日召开筹备组二次会议,对拟定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草案进行修改整理;
2019年4月29日,筹备组对修改后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草案进行公示(第三号);
2019年7月3日,筹备组公示《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推荐办法的公告》(第四号),并发放候选人推荐票224票;
2019年7月12日紫薇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城关镇新街社区居委会公示《关于业主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名单的公示》(第五号),依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按1:1.5的比例排序了前七名作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雷洪华,党员,城关镇宏发经贸服务中心支部书记、主任;杨才龙,党员,税务局办公室主任;李启寿,党员,建筑勘察设计院副院长;马志军,党员,城关镇粮食收储公司经理;杨先宏,党员,机关事务局干部;叶寿军,党员,个体;高建明,党员,自由职业。公示期为七日(自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8日)。
2019年7月17日召开筹备组第三次会议,共同商讨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等工作。
目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城关镇新街社区全程主导紫薇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房管局全程参与并及时进行指导。同时,请该小区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力争早日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小区业主委员会。
回复时间:2019-07-25 17: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