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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1907
2019-07-22 21:38:32
房屋土地管理投诉
本人在凤凰新城够买停车位迟迟不交,找到开发商录入车辆信息后要收管理费,请问合同白纸黑字签的合同逾期交付怎么赔付,至今没得答复。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且停车位并未完善,请问开发商把我们业主当成什么?
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住建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有全国通用的规范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规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条款,对“超过双方约定90日以上的规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款基准利率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关于停车位问题,凤凰新城项目目前只在C、D区配套建成停车位(库),其中D区可售,C区可租。如果你购买的是D区停车库,经县政府协调督办,要求开发企业10月底交付;如果你承租(出让租赁权)的C区的停车位(K6地下),现已投入正常使用。
回复时间:2019-08-01 16: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