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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136
2019-09-17 16:49:15
市场管理咨询
房屋未入住,未装修,是否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有无法律依据?
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你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如果已经与开发公司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即使尚未装修入住,也应该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
回复时间:2019-09-18 1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