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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224
2019-10-12 15:24:47
城市市容管理投诉
保康检察院门口私人车辆长期占用人行道,且经常从检察院门口的路沿石开上去,时间长了路沿石都会压坏,而且影响行人通行。由于车主就在旁边居住,总是能躲避城管执法,建议城管加大执法力度,定点去说教,若不改正,建议加大处罚力度,还我们一个整洁畅通无阻的人行道。
城管执法局回复:
市民您好:您的诉求我局已收悉,我单位十分重视,立即安排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员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后,与车主取得联系,在违停现场对车主进行教育,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传达给车主,并详细告知车主,该处禁止停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同时,执法队员告知车主为了更好的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不影响人行道上行人正常通行,若该车辆继续停放此处影响行人通行,执法队员将依法依规严管重罚。经过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车主已将车开出禁停区。表示以后不再违规停车,如有违规自愿接受处罚。
回复时间:2019-10-15 16: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