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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249
2019-10-23 11:51:30
交通管理投诉
请问鄂F8VA75在茶楼门口停车被贴罚单,我后轮在停车线内。可是城管的车夜晚停在路口,也没有停车线违法吗,谁可以处罚他们,我停车是学城管的一样停的,望各位领导给予处理。
城管执法局回复:
市民您好:您的投诉我局已收悉。我单位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回复如下:经执法大队城南中队调取该车违章停车证据照片,2019年10月23日10时24分该车在保康县清溪路茶城门口违章停车,车牌号为鄂F8VA75,与违法停车告知单上违停地点一致,照片明确显示该位置只有一处车位,且已有车辆规范停放,投诉车辆并未停在车位内,该车辆违停证据确凿。同时,信访人所反映的城管执法车辆违停情况,经查明,照片系10月9日晚间拍摄,当天为迎接全市第三季度项目拉练,执法队员集体加班至晚十一时,进行夜间来回巡查,该执法车辆临时停靠,规范商户占道行为,以确保名人酒店路段交通通畅。为规范车辆管理秩序,保障市民顺畅通行,进一步取得市民对执法工作的理解认可,我单位将继续加强车辆使用管理规范。在此我们也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理解!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生活的城市变的更美丽!
回复时间:2019-10-24 1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