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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2402
2019-12-30 18:43:43
金融服务收费问题咨询
请问哈老汽车站院内场地是否出租给私人做停车收费业务了?出租给私人是否通过正当公平竞拍?还是一己私利?收费标准是否有物价局核准?有偿停车应该是便民服务,是社会基础设施,不应该单纯以营利为目的。
交通运输局回复:
贵网友:
现将您反映的关于老站停车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2017年4月27日,新站搬迁后老站一直闲置,由于无人管理,导致场内停车秩序混乱,脏乱差问题突出,消防通道堵塞,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尤其在今年创文期间,县政府多次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彻底整治这一乱象。为此,我公司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临时将老站场地建成经营性停车场,由于公司人力有限,故对外承包经营。
目前,老站场地只是临时性停车场,一旦县政府确定开发征用,将随时关闭。发改部门对临时性停车场收费不纳入评审,现有收费标准均在发改部门规定之内。停车场前期安装道闸、停车收费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照明、施划标线等投入至少需10万元,加之承包方需招聘保安5人实行24小时值守管理,年人员费用至少需12万元以上。现有状况是否能解决管理费用问题尚不得而知。
规范管理好停车场秩序,是为了我们大家都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还请您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客运工作的关心、关注。
保康县汽车客运公司
2020年1月2日
回复时间:2020-01-02 1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