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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3241
2021-03-18 21:49:35
交通管理建议
向交通局建议:建议引入共享单车,方便出行,绿色环保.
交通运输局回复:
贵网友您好,建议已收悉,回复如下: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2017年8月2日出台。根据《指导意见》中“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规定,结合我县城区较小、山区相对海拔变化较大的实际,我们认为:一是目前县城城区内公共交通没有到达饱合,站点密集,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二是城市建设及各小区建设时未规划预留非机动车道和停车区域,无通行、停靠条件;三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适应山区坡道;四是鼓励和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非交通运输部门一家之责,需要相关部门共同联办,因此我县暂时没有引入的计划。建议您出行时就近选择城市公交出行。
回复时间:2021-03-19 13: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