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公安局同志,我是清溪路步步高附近居民,我向贵局反映清溪路福建批发部旁边道子口长期盘踞几条山狗严重扰民且危害公共安全问题,恳请贵局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具体情况如下:三、四条(甚至更多)无佩戴犬牌、无人看管且未束牵引绳的山狗在此地盘踞,公交站台在其下方,每日学生上学放学、家长上班下班或附近居民从此地经过时,几条狗就冲出来吠叫甚至是追逐,好几次孩子回家都被吓哭,很多附近居民骑车经过遭到追咬,严重干扰交通秩序,也易引发交通事故。长期存在的犬只夜间间歇狂吠扰民也引发了附近居民的恐慌和强烈不满,对居民的日常生活尤其对学生、小孩构成实质性威胁。周边几个小区居民怨声载道,多次投诉却未得到实质性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涉嫌违法并危害公共安全。我们郑重请求贵局依法履行职责,立刻现场处置,依法收容清理,有饲养人的对犬只饲养人的屡教不改行为依法处理,无饲养人的依法收容清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公共安全无小事,大路边上放任犬只威胁群众出行安全,既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也是对人民生命健康权的侵犯,我们再次恳请贵局重视,立即采取有力行动,切实履行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还居民们一个安全、安心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