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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5144
2025-07-30 16:19:10
房屋土地管理咨询
我在城区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已经过户。直到目前未进行装修,一直属于空置期,请问物业费是如何缴纳的,有相关指导文件吗?
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你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咨询人所说情况,做如下政策解释:2018年5月2日,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关于保康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8]162号),其中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规定是“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承担70%的物业服务费”。2025年6月30日,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康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5]4号),其中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规定是“未装饰装修和未实际入住的是否减免物业费,在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适用民法典规定”。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5-08-08 15: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