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山水御府九栋业主,小区交付三年以来频繁停电超20次(九栋业主群聊天信息可查),物业始终未彻底解决。尤其2025年8月4日九栋停电近12小时(9栋业主群信息可查),导致数百户居民基本生活保障丧失。 一、物业存在三大严重失职: 1. 基础设施维护缺位:停电主因系水井房设备漏水短路,暴露日常检修敷衍; 2. 应急预案形同虚设:12小时内未启用应急电源等救助措施; 3. 公共收益长期不透明:三年未公示收益明细,业主监督权被剥夺。 二、事实依据与诉求:1、频繁停电长期未解,漠视业主生命安全。近三年平均每两月停电1次以上,本次12小时停电创历史时长纪录; 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物业仅出具停电分析及敷衍的整改方案(在9栋公示栏可看); 水井房漏水问题日积月累,物业未排查检修致隐患爆发。 诉求:责令物业7日内提交本次停电的技术鉴定报告及彻底整改计划,全面检修小区电力系统。 2、应急管理严重缺失,涉嫌违反安全法规。停电期间物业未启动发电机,未提供应急供电(当日温度相当高,老人小孩在高温天气的状况群消息群照片可查)24小时应急机制瘫痪。 诉求: 要求住建局核查物业应急预案合法性,责令其3日内公示完善方案并组织演练。3、公共收益去向成谜,涉嫌侵占业主权益。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小区广告、场地租赁等收益属业主共有; 物业三年未公开收支账目,业主多次要求物业部门均未回应。 诉求:强制物业公示近三年公共收益明细及银行流水,并审计资金使用合法性。 三、重申立场与法律依据:1. 物业行为已违反《民法典》第285条(物业服务人维护义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应急管理义务); 2. 若7日内未获物业整改答复,本人将依法暂停缴纳物业费直至问题解决; 3. 恳请贵局依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21条介入调查,责令物业限期整改,并将结果书面回复业主。 附件:停电现场照片/视频、业主群投诉记录、物业沟通记录(可在9栋群聊天记录查询,如需要可截屏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