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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5230
2025-11-01 23:29:14
社会服务咨询
请问个体工商户在县城经营小店,单身,个人名下无任何房产,自己缴纳灵活就业保险10年。目前有财政补贴贷款,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按照《保康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县城区有固定职业,由工作单位在县城区连续缴纳职工社保两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三年以上;2.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应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单人申报的,可上浮20%);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享受型车辆、大额存款或有价证券等大宗资产;3.申请家庭成员在县城区无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近 2 年内(从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在县城区范围内应无房产交易记录,但因重大疾病或家庭意外变故的除外。按您的描述,您不符合前述第1款规定的要求。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5-11-06 1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