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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5329
2026-04-03 16:01:23
社会服务投诉
保康县城两家液化气站收取气瓶押金不合理,乡镇上好几家加气站都未向客户收取押金。希望相关部门关注一下,给老百姓减一下负担!
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保康天兴燃气收取煤气罐押金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我们非常理解您对收费合理性的顾虑,经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向您说明:
1.液化气钢瓶属于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规定,燃气企业仅能充装自有产权钢瓶。企业统一采购、配置钢瓶并收取押金,是落实安全监管、保障用气安全的措施,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钢瓶押金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依法自主制定,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该公司已对外公示押金标准,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符合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2.依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钢瓶押金属于可退保证金,是企业保障自有资产的合法担保措施,您后期办理退瓶时可凭凭证全额退还,并非额外扣费。
综上,该企业收取钢瓶押金并予以公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要求。如您后续在退瓶、退押金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我局联系,我们将协助调解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0710-5817315。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回复时间:2026-04-17 11: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