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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5387
2026-06-29 16:49:56
房屋土地管理咨询
我想申请一套公租房,请问能直接通过网上鄂汇办申请吗?
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按照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您须到保康县市民之家2楼房管窗口现场签署对您及共同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大数据核查的书面授权书。鄂汇办尚无此功能,敬请谅解。
按照《保康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在保康县城区申请公租房,保康县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分以下几类:1.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城镇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2.存在住房困难的城关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要求在县城区有固定职业,由用工单位在县城连续缴纳职工社保满两年;3.新就业无房职工,要求从大中专院校毕业未满五年或年龄30周岁以下,正式工作不满三年,在县城区有固定职业,由用工单位在县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2、3类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有享受型车辆、大额存款等大宗资产。
具体流程为:通过(实际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向城关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城关镇政府初审→公示→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复审→公示→纳入公租房保障→配租、入住。
提交材料:1.申请表;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复印件);3.居住情况说明或租房合同、房租缴纳凭据等;4.不同类型家庭提供:①住房救助家庭提供民政部门的认定材料;②其他类型家庭提供聘用合同(或入职文件)、社保缴费证明。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6-07-01 17: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