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接到投诉后,2026年7月23日上午9:30,我局组织县房产中心、县检察院、河西社区和您,对您所反映的房屋进行了现场查勘,经查勘,未发现房屋有安全隐患,该房屋属于县检察院房改房,该房屋所有权归业主。您想对该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定房屋安全等级,需自筹资金向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申请鉴定。您还想改造加固(楼顶加盖雨棚),您也要自筹资金,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维修加固方案,并把改造加固(楼顶加盖雨棚)的方案报县城管执法局进行审批,待县城管执法局审批通过后,您能予以实施。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6-07-23 15: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