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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5427
2026-08-02 20:02:23
社会治安投诉
尊敬的上级部门领导,向你们反映一个重要事情,两峪村委会篮球场属于公共场所,本是供人们闲暇娱乐的地方,这个位置和对面小广场安全隐患很大,本人带着小孩昨晚骑车路过这个小广场,被三条家养的狗猛追几十米,车子连人差点摔倒,如果被这些农户喂养的狗咬着了,后果不堪设想。希望你们一定重视这个问题,对两峪街公共场所附近养狗的农户,责令他们把狗用铁链子锁着,不要放出来没人管,到处乱咬,咬到人了不仅要赔偿,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局回复:
网民朋友:
感谢您对公安基层治安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百姓点题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收到诉求后,两峪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辅警前往两峪村委会篮球场、小广场周边实地核查,走访摸排,最终确认现场追逐行人的犬只并非周边农户饲养,属流浪狗。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及时移交属地村委会开展处置工作。两峪派出所已将流浪犬相关情况通报两峪村村委会,推送现场排查信息,由村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流浪犬进行妥善处置,消除公共区域犬只惊扰群众安全隐患。
二、开展走访劝导宣传,强化辖区文明养犬引导。组织民辅警对篮球场、小广场周边农户开展上门宣传,宣讲养犬管理相关规定,告知群众饲养犬只必须做好栓养、圈养措施,严禁犬只散养乱跑。重点向村民讲明,饲养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引导村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犬滋生。
三、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将篮球场、小广场群众活动公共区域纳入日常巡逻重点区域,持续排查区域内流浪犬动态,一旦发现犬只滋扰群众,第一时间联动村委会到场处置,防范犬只伤人。
四、畅通隐患线索反馈渠道。后续您若再次遇到犬只游荡、追逐行人等险情,可直接拨打两峪派出所座机0710-5911104,我所将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回复时间:2026-08-03 16: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