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网民何先生在保康融媒体中心《百姓点题》留言板上咨询,国有划拨土地房改房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流程是什么?
何先生说,自己在保康县城购买一套单位房改房,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划拨,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要求,当时还请有评估资质的公司做了地价评估,评估公司告知说地价评估报告有效期六个月。他想咨询下,评估过期了怎么办,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大概流程是怎么样的,相关缴纳标准是依据什么?
7月22日,记者发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此来信作了回复:
一、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限问题。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2014)版规定: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该用户反映的房改房出让业务,我局已于2019年7月19日通知用户到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土地估价报告不会失效。
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业务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我县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如下:用户到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报资料→窗口转件到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办理→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审查资料提出初审意见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县政府组织土地审批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土地出让业务会审会,讨论通过后报领导签批→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按程序公示,到期在土地监测监管系统录入、输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受让双方签订合同后用户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移交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依据。我县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是依据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征收额度的通知》(保政发〔2012〕35号)规定。
该局还表示,将本着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理念竭诚为用户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