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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9    来源:保康融媒网

为贯彻落实“我选湖北”计划,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2019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二)毕业5年以内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毕业5年以内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

(二)2018年8月31日前(含2018年8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18年9月1日(含2018年9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的。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登录http://59.175.218.203:9090/html/display/80281.html,下载学习《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

(一)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二)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三)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可上传“开户许可证银行回单”)。

(五)至少2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上述2名员工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份的任意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记录(申报项目对公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发放记录或电子对账单、法定代表人支付宝、微信、财付通支付工资记录)。

(七)《项目商业计划书》(可登录http://59.175.218.203:9090/html/

display/80261.html下载模板)。

(八)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四、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五、有关要求

申请人请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团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侯振中

电话:5813463 19972965101

共青团保康县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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