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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缴费有哪些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12-14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缴费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为了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我县从2017年开始,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养老保险按每人100元标准进行资助,2017年度共资助18162人,资金181.62万元,2018年度共资助14238人,代缴金额142.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全额或部分资助,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生特扶家庭按180元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对其他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其个人缴费按20元标准给予资助。2018年共资助83224人,418.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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