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襄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医疗保险不得低于80%,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低于100%;五险缴费基数均不得高于襄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比例为: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19%,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8%外加7元大病救助,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0.3%,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0.5%,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从2015年10月由原来的三类调整为八类,实行浮动费率,分别按行业风险分类,最低为0.4%,最高为3.8%,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