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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公告

为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便民化各项措施,推进湖北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提高我县“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服务成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止2019年6月13日,我县43个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单位共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发布各类行政职权事项4231项,其中依申请类事项1157项,已开通可网办事项852项。上述数据将适时动态更新,请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予以关注。

二、截止2019年6月13日,我县已有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含原工商局、原质监局、原食药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含原文体局、原旅游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原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个政务服务单位和县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县公交公司4个市政公用企业、中国农业银行保康支行1个金融服务机构以及公章刻制等2个中介服务机构整体入驻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已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统一设置一窗式综合受理和咨询窗口。

因场地限制和业务频次数量等原因,尚未入驻的妇联、档案局、团县委、编办、供销社、民宗局、司法局、商务局、民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环保局、卫生健康局、残联、房管局、城管局、气象局、应急局等部门,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业务:一是办事群众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网上办理;二是通过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或指导网上办理,综合窗口受理后,分送各相关部门办理业务,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发证。

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依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全面深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推进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网络联通,业务联办。凡政务服务事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可办的,企业和群众均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理。鼓励企业和群众实行网上办事,网上操作有困难的,可到村(社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由工作人员协助网上办理。

四、为加快推进“一次办”和“不见面审批”,经县政府批准,自2018年9月起,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部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可统一实行审批证照免费寄送。自2019年6月10日起,免费寄送服务范围扩大至所有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凡在上述地点线上线下申请办理审批服务业务,当事人申请寄送证照的,统一实行免费寄送,所需费用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担。

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过程中,凡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举报、投诉: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擅自增加审批要件、流程,抬高审批服务门坎的;

(二)违反“一次性告知”和集中入驻“三集中三到位”等要求,导致行政相对人多次跑、来回跑、两头跑的;

(三)违反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超期审批、不作为、慢作为的;

(四)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或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违法增加申请人义务的;

(五)无依据乱收费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举报投诉电话:5990857;5991011;5990623。

对当事人的举报投诉,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受理,逐件核查并反馈当事人。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将相关问题线索同步移送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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