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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开车遇积水 是加是减考人品

发布时间:2019-08-13 来源:保康融媒网 栾桂燕

8月6日,网友陈女士在保康融媒体中心《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建议,要对车辆故意加速溅水行为进行惩处。

陈女士说,每次下大雨从桥上过,总有车辆不减速,把水溅到行人身上,有些甚至是故意加速,行人就从头湿到脚也投诉无门!她想咨询下,公安部门现在是否有相关法律或制度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同时建议公安部门是否可以在重点区域设置抓拍球,对抓拍到的车辆故意加速溅行人污水的行为进行惩处!

下雨天里,一些车辆在积水路段上飞速驶过,水花四溅,让路边行人避之不及,弄得满身污渍。连日来,和陈女士一样,遭遇到这种让人气愤的事情还有不少人,他们向记者反映,雨天出行,经常遇了飞车溅水,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司机朋友,在下雨天文明行车。

本中心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在一桥头、清溪路等主干道,有近半数车辆在经过积水路面时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导致路面水花四溅,让路边的行人避之不及。有司机甚至故意加速,溅得行人身上一身污水,车主扬长而去。

8月13日,记者发现,县公安局就此来信作了回复:

一、关于对车辆溅水行为进行处罚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通过积水路面时,应注意减速缓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明确规定如何处罚,交警部门以劝导为主。因此过积水路面减速缓行只是“文明行车”的一个标准,依靠的是驾驶员个人素质。车辆溅水若对行人造成了利益损害,属于民事侵权的一种,可通过司法途径向驾驶人索赔。

二、关于在重要部位加装监控抓拍车辆溅水的建议,城区主要路口目前设置有17个抓拍设施,主要对违章停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车辆溅水不属于违法行为,无实际可操作性,加装监控抓拍车辆溅水难以收集证据,无法执行。

公安部门还表示,将进一步推进城市智慧交通建设,探索车辆向行人溅水行为的治理方法,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提倡文明出行,狠抓道路交通秩序,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建设保康宜居县城,造福人民群众。

交通活动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渴望交通带来的便利,而交通环境也恰如一面镜子,折射出司机的文明程度。开车遇到水滩,是加速前行,还是减速让行,如何选择实际上是对司机人品的大考!“飞车溅水”这一现象正是因为一些驾驶员丢掉了文明驾驶的“节操”而引起的。雨天行车,不仅考验司机驾驶技术,更体现了文明驾驶的意识,经过积水路段时能够顾及他人,做到减速慢行,提升司机文明素质,提高我县文明程度。

延伸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之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司机驾车在通过积水路面时,应注意减速缓行。

对于驾驶人的溅水行为对行人造成的利益损害,依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