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目前私人建房,严格按照《保康县县城市规划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在规划区内严禁私人建房,如你房屋经房屋安全签订部门鉴定属D级危房,且为合法的唯一住房,你可以先向村镇两级提交建房申请,待村镇两级签署意见后,你向我局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建房手续,我局将会按照原址、原面积、原高度的原则同意为你办理建房手续,也就是拆一建一,但建筑最高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