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具备以下条件,可就近申请入学。
1、已在流入地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了居住证的;
2、在居住地务工就业,且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保康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3、在居住地购买成套住房或有固定的住所且房屋租赁合同在县房管局登记备案并签订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协议的。具备其中一项条件,凭相关证件,可在迁入地学校申请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