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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用水实行阶梯价格 居民用户可对照参考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保康融媒网 栾桂燕

10月22日,网民王女士在保康融媒体中心《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咨询,神力车桥小区居民用水价格过高,可自行到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吗?

王女士说,神力车桥小区位于熊绎中学家属楼边上,目前基本属于无人管小区,水费2块多一方。开发此小区的老板几年前已经搬至襄阳发展,没有给本小区居民办理房产证,期间有追要房产证,后来均无结果,临时委托别人收取水费,每次缴纳水费也没有纸质票据,这么多年来本小区居民一直用的高价水费,均感投诉无门。近段时间本小区经常停水,敬请有关部门介入解决本小区居民用水价格过高的问题。

10月23日,县住建局就此问题作了回复。该局介绍,保康县城区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关于调整保康城区供水价格及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的通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分三档:第一档用水量为0-240立方米,价格为1.65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水量在240-360立方米之间;价格为2.48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水量为36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为4.95元立方米。由于我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也由供水企业代收,为0.85元立方米。所以每立方水都要在原水价上加上0.85元立方米,第一档实收2.5元立方米;第二档实收3.33元立方米;第三档实收5.8元立方米。如果小区在供水企业只报装一个总水表,未进行分户,那么总表到分表之间还有一个水损费,这个水损费小区也分推到主户承担了,导致主户交纳水费超出规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