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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诊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保康融媒网 栾桂燕

10月24日,网民孟先生在保康融媒体中心《百姓点题》群众留言板上咨询,2019年湖北省内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急诊如何报销?

孟先生说,2019年已在湖北保康县缴纳农村合作医疗,想在省内武汉市进行异地就诊,但不知道如何报销。特此咨询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报销需准备的材料和提交何单位;(2)报销的范围;(3)报销的费用或比例政策等其它相关的政策法规、实施办法或意见等。

10月25日,记者发现,县医疗保障局就孟先生的问题逐一作了详细回复。

一、根据襄政发[2017]15号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患者住院报销时需提供住院发票、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报销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医保服务窗口报销。

二、异地住院的报销范围是:因病需转往异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要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在外地突发疾病须就地急救住院的,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告登记备案。

三、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临时外出急救在异地住院并报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和按照规定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0元。未备案的符合规定住院医疗费用报销35元。

县医疗保障局温馨提示:若需了解相关问题,可拨打保康县医疗保障局服务电话599002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