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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异地住院需办理转诊手续

发布时间:2019-12-24 来源:保康融媒网 栾桂燕

12月16日,网民隗先生在保康融媒体中心《百姓点题》栏目群众留言板上咨询城镇居民医保异地住院及报销的问题。

隗先生的老家在保康县歇马镇,目前本人在荆州市工作。他说,当前父母年岁已高,经常生病,需要住院时作为子女回保康有很多不便。因此,有两个问题想请问一下,一是如果父母生病在荆州市住院,需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如果需要办理,是一定要在保康县城办理还是可以在歇马镇办理,或者是电话、网络办理。二是如果在荆州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能不能直接在荆州市的医院办理?

收到来信后,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办理。12月20日,该局就隗先生咨询的两个问题作了认真回复。

一是需要办理转诊手续,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保对象就医实行定点诊疗、基层首诊、分级转诊。首诊应选择乡镇卫生院、一级民营医院。需要向上级医院转诊的,需在中医院、县医院接诊并办理转诊备案后方可向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就医。因务工、经商、就学、父母随子女居住、子女随父母长期在外居住的参保对象可电话备案,是在全国联网平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告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转诊,正常备案后可在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全国联网平台),如果不是联网平台的医疗机构拿回参保地医保局报销。

二是临时外出急救在异地住院并报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和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0,其他原因在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报销35。

该局还温馨提示:若还有不清楚或相关问题需要了解,可拨打保康县医疗保障局电话5990021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