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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31

《保康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解 读

《保康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8日由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制定背景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近年来,随着我县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复杂,维稳安保和社会管理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矛盾逐步显现。对此,县公安局、各乡镇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开展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还存在着警务辅助人员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日益突出,亟需制定管理办法。经报请保康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保康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市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文件规定。

三、制定过程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警务辅助人员改革具体办法,切实把基层一线关心关注的难点问题解决好。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调研论证辅警管理办法,并形成讨论稿下发全局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通过收集的意见建议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政府审核。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并同意县公安局关于辅警管理办法的报告。县公安局经过认真修改、多次文核,报送县政府予以印制发文。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定义、管理体制、用人额度,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定了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方式、程序和条件,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待遇保障和责任追究。

五、意义

《办法》的制定和出台,是推动法治中国、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举措。该《办法》界定了辅警的性质和适用范围,明确了管理体制及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以及辅警岗位职责、行为准则,并就辅警的招聘条件、程序、日常管理、待遇和保障等作出规定。《办法》明确了辅警履行职责应当受法律保护,辅警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办法》施行后,必将推动警务辅助队伍正规化建设,对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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