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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关于加强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0-02-21

2月20日,保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就加强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发出通知。请看报道:

通知指出:

一、迅速组织开展农村厕所“日扫日清”活动。各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宣传发动农户加强农村厕所日常管护,农村公厕、户厕每日均要及时打扫,确保环境卫生清洁。引导农民群众及时清扫自家厕所,坚持日扫日清,做到地面不见存水、便器不见残粪。农村公厕由各村(居)委会负责落实每日清扫和管理的责任人,做到日清扫、日消毒、日巡检。

二、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和粪污消毒处理。各乡镇“厕所革命”办公室和卫生院要及时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厕所粪污消毒工作,组织引导农户做好居家消毒和储粪池(坑)周边环境消毒,特别是要加强对各乡镇和村(社区)“四类人群”的粪污处理和消毒工作,对患者尿液、粪便及手纸进行消毒。

三、积极组织引导农村居民文明卫生如厕。各乡镇要紧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积极开展文明如厕宣传,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如厕后勤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农村公厕、户厕要勤通风。引导农户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少用或不用公厕,尽量不共用、混用户厕;到公厕如厕要佩戴口罩。

四、认真做好粪污清掏、储运的卫生安全防护。各乡镇“厕所革命”办公室和卫生院要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粪污清掏和储运的宣传、防护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少清掏和转运厕所粪污,如必须清掏,需做好清掏人员防护和粪污密封,防止粪污泄露,并对可能污染的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五、加强厕所粪水农业利用的卫生风险和环境风险管控。各乡镇“厕所革命”办公室和卫生院要做好疫情期间厕所使用粪水风险的管控工作,要宣传引导各村(社区)群众使用改厕达到无害化处理后的“第三池”粪水,纠正改厕后使用“第一池”或“第二池”粪水的不良习惯。为确保安全,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粪水一律不得用于蔬菜施肥等农作物生产活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解除后,各地不得随意倾倒或直接排放粪污,未经处理或处理后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污不得还田。

六、迅速将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的措施宣传到户、落实到位。各乡镇和县发改、卫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粪污中可能存在的病毒传播风险,结合我县开展的“厕所革命”工作,将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纳入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内容,迅速宣传到位、安排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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