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住建厅统一安排,自2020年9月1日起,我县新竣工验收的商品住宅工程,开发商在交付新房时必须参照省住建厅印发的“示范文本”,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是房地产开发单位对销售的商品住宅向购买人做出的质量承诺、承担保修责任、告知使用事项的法定文书。
据了解,此次下发的新“两书”“示范文本”与现在流通的“两书”相比内容更详尽,《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明确标注了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提供重要验收记录,以及当工程质量出现缺陷后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等;《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包括基本信息、住宅配置、使用说明、装饰装修提示、附表、附图6项内容。“示范文本”合计46页,是编制“两书”的规范格式和基本内容,开发商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必须提供给购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