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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7

按照省委、市委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于4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全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主要涉及产业扶贫、公益岗位、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金融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就业补助8类18项到人到户类扶贫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长江禁捕补助资金、油菜轮作试点资金(物资)、农村户厕资金5项乡村振兴到人到户资金(物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窄路加宽)2项乡村振兴项目;高龄津贴、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失业保险资金4类10项民生领域到人到户政策资金。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其中到人到户资金主要检查政策落实是否精准、资金(物资)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检查项目建设是否落实、工程质量是否达标,重点发现超出概算价格、虚列工程套取工程款、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违法转包分包、施工单位不具备资质、工程监理缺失、不按工期完成项目建设、“三类人员”违规承包工程等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10-5815853

保康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

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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