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康县2020年城建重点项目计划》解读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遵循高质量发展理念,按照全域旅游化要求及城镇发展实际,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优化功能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建设“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的绿色保康。
二、主要建设内容
2020年,我县计划实施城建项目113个,概算总投资74.36亿元,其中市场投资54.03亿元,政策扶持6.05亿元,县政府投资13.19亿元,需乡镇投资及单位自筹共1.09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21.26亿元,其中县政府计划完成投资7.79亿元,乡镇政府计划完成投资0.8亿元,市场投资、政策扶持及单位自筹计划完成12.67亿元。
城区新建项目47个,概算总投资21.87亿元,其中市场投资12亿元,政策扶持0.75亿元,县政府投资9.12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6.46亿元,其中县政府计划完成投资5.79亿元,政策扶持和市场投资计划完成0.67亿元。
城区续建项目22个,概算总投资46.36亿元,其中市场投资41.27亿元,政策扶持0.86亿元,县政府投资4.07亿元,单位自筹0.16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10.82亿元,其中县政府计划完成投资2亿元,市场投资、政策扶持和单位自筹计划完成投资8.82亿元。
乡镇项目44个,概算总投资6.13亿元,其中市场投资0.76亿元,政策扶持4.44亿元,乡镇政府投资0.93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3.98亿元,其中乡镇政府计划完成投资0.8亿元,市场投资和政策扶持计划完成3.18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徐声军同志统筹,副县长朱宝剑同志主抓,县政府办分管联系副主任、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日常工作。要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住建、发改、财政、城管执法、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教育、林业、文旅、民政、人社、水利、税务、卫健、行政审批、工商联、供电公司、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要制定时间表,拟定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城建项目计划中已纳入县“四大家”领导包保的项目,工作专班要与项目秘书保持对接联系,与包保领导汇报沟通,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二是拓宽渠道,保障建设资金。要综合运用市场资本、政策资金、债券等多种渠道,通过政府与市场共建、招商引资、市场融资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本级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金注入。对于集镇建设,原则上由各乡镇政府负责,但按规定应由县级政府统筹的项目除外。三是强化责任,跟踪督办进度。城建项目工作专班要建立常态化督办机制,定期深入城乡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做到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实施缓慢、无故拖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