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公积金保康办事处为公安局272名协辅警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保障协辅警依法享有住房公积金权益。
今年以来,保康办事处通过介绍住房公积金政策、提供建缴依据,并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公安局等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从今年1月份起,为全县272名协辅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占5%,人均 378元。这一举措的落实,为协辅警实现“住有所居”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下一步,保康办事处将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深入规模企业及私企,强化归集措施,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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