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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携手“水利蓝” 护航水电企业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4-06-11    作者:余德林 陈俊    来源:保康融媒网

“寺坪水电站位于汉江中游右岸支流南河上段粉青河上,坝址在湖北省保康县寺坪镇肖家湾,2006年7月26日投产发电,年发电量1.79亿千瓦时,是保康县内最大的水电站,近年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发展安全,安全文化已经深入企业文化之中……”这是检察干警在企业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中,该电站负责人讲述的一幕。

今年6月是我国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6月4日,保康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水利局到辖区内寺坪镇、过渡湾镇等地,就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行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察护企,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在寺坪水电站,专项活动成员实地参观该企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主题展板,全面了解企业安全防范设施运转、安全管理工作台账等有关情况。在发电机组现场,检察干警讲述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原因和教训,并开展法治宣传,就发电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提出意见建议。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一个企业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发展,保证安全生产,关乎每一位员工。”该院检察人员在该县过渡湾水电站向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检察人员针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从加强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排查、常态化自查巡查、健全工作台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

下一步,该院将以“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为抓手,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加强检企互动交流,持续聚焦守护保康美丽河湖,以检察履职服务和保障流域治理,推进保康县域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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