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风送暖,清明将至。又是一个缅怀先辈、寄托哀思、传承孝道的传统节日。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于3月30日正式施行,明确要求“殡葬管理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完善殡葬服务,深化殡葬移风易俗”。为守护生态安全与公共秩序,让传统节日更具文明内涵,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践行绿色祭祀,守护生态家园
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自觉摒弃陈规陋习,拒绝使用不可降解祭祀用品,倡导鲜花祭扫、植树寄思、清扫墓碑、踏青遥祭等简约环保方式寄托哀思。积极响应《殡葬管理条例》节地生态安葬要求,鼓励选择生态安葬方式,坚决禁止建豪华墓、活人墓,严禁散埋乱葬,以绿色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二、坚守安全祭祀,共筑平安清明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祭扫,进入墓区或上山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公共场所、小区楼道、路边街角、河堤等区域焚烧纸钱、抛撒冥币、燃放鞭炮。合理规划祭扫时间,避开高峰时段,遵守交通规则,提倡文明行车,不乱停乱放,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三、倡导节俭祭祀,传承传统美德
自觉遵守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节俭办丧要求,树立厚养薄葬文明理念,祭扫活动重心意、轻排场,不搞攀比、不讲阔气,杜绝高价祭品、大操大办等行为。弘扬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把对先人的思念转化为关爱家人、孝敬长辈的实际行动,通过敬茶、追忆先人事迹等简约庄重的方式,让良好家风在代代传承中凝聚正能量。
四、坚持文明祭祀,深化移风易俗
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祭祀活动,不在城市街道、公共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焚烧祭祀用品,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积极学习宣传《殡葬管理条例》,了解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节地生态安葬等相关政策,让文明祭祀、生态殡葬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传统节日与现代文明相融。
五、发挥表率作用,引领社会新风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带头践行文明祭祀、节俭治丧、生态安葬,主动劝导亲属朋友摒弃祭祀陋习,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群众。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全社会共同践行文明祭祀的强大合力。
清明寄哀思,文明树新风。广大市民朋友,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以实际行动践行《殡葬管理条例》要求,用文明、绿色、安全的方式缅怀先辈,让移风易俗成为自觉、让文明祭扫蔚然成风,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为加快打造“一区三地”、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保康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保康县民政局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