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董芳芳为保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俊峰为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磊的保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昌红的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艳的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少勇的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5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网...
李云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保康县打造鄂西北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
李云在县住建局调研时强调:聚焦主责主...
吴海涛到保康县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