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好参保群众“救命钱”,县医保局聚焦绩效考核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全面升级全流程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服务行为。
在绩效考核方面,该局建立闭环评价机制,年度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清算、费用超支分担及协议续签挂钩。考核等次分为甲、乙、丙三等:甲等全额拨付质量保证金;乙等按考核占比部分支付;丙等则全额抵扣保证金,并暂停医保服务、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评为丙等的,将直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以此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同时,该局全面推行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管理,对定点机构内医保相关从业人员实行年度12分动态管控。该制度打破以往“只罚机构、不追个人”的旧模式,将监管精准延伸至具体责任人,实现违规行为源头追责、全程可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