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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多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03-23    作者:张长江 李善萍    来源:保康融媒网

近年来,县民政局立足婚姻登记职责,以弘扬“家风、家训”为抓手,以婚姻家庭辅导室为阵地,充分利用时间节点,通过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开展便民服务。在新婚夫妇领取结婚证时,动员新婚夫妇进行免费婚前体检,增强婚前保健意识,切实降低婴儿出生缺陷。规范登记程序。针对结婚登记过程中出现的父母干涉婚姻、交流有困难人员等情况,婚姻登记处严把婚姻家庭第一道关口,对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严格审查,特别注重询问婚姻当事人是否完全自愿,对交流有困难的当事人要求有近亲属到场或必要时登记员需做询问笔录备案等措施,预防骗婚、胁迫结婚和买卖婚姻事件的发生。依法保障特殊群众。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注重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采取耐心询问交流、发放告知单、提供法律法规资料和审核离婚协议书等方式,善意提醒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时维护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和子女的利益,特别是妇女在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提醒当事人要注意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由婚姻登记员担任婚姻家庭辅导员,对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前辅导、离婚劝导和家庭冲突等政策咨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改善夫妻家庭关系,减少非理性离婚,促进婚姻幸福和家庭稳定。截至目前,参与婚前辅导156对,参与离婚调解58对,劝和6对,有力推动了家庭和谐,促进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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